其他
即日起,荔湾区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,禁止除集体食堂外一切聚集性用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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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即日起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(含饮品店、小吃店、早餐店等,下同)暂停堂食服务,可提供到店自取、外卖订餐服务,食品外卖应实行“无接触配送”。
02
2、除集体食堂外,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(含自办宴席、独立包房),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。鼓励单位食堂分开用餐、错峰用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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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严禁有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从疫情发生地抵达(返回)荔湾区的餐饮从业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上岗。严禁有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。全体餐饮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接受每日晨检、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。
04
4、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,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,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,对所有进入本单位人员测量体温、确保进入人员佩戴口罩,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,一律不得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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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请全体市民和来穗人员积极配合、支持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通知事项的,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举报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。